根据住建部建标[2009]88号文件要求,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会同22家企业参编的行业内重要的技术规程JGJ362-2016《塑料门窗设计及组装技术规程》,经过近七年的认真编制和漫长等待,终于将在2016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202】号公告形式于2016年7月9日公布了这一消息,同时规定:规程中第3.4.2条为强制条文,即:塑料门窗用增强型钢应经计算确定,且塑料窗用增强型钢壁厚不应小于1.5mm,门用增强型钢壁厚不应小于2.0mm。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程自2009年8月27日在上海成立规程编制组,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后,在四年多的时间内共召开七次编制工作会议。主、参编人员吸收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针对国内的行业状况、门窗企业加工过程中的特点,提出很多结合实际的建设性的意见,从而使规程中条款更加严格和实用。
大家都知道,国标委目前对强制性标准和标准、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文有严格的规定,除为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外,其余是严格控制的。在2013年11月的规程审查会上,审查专家组对原有几条强制性条文提出异议,在主编单位反复说明和力争后,保留了3.2.2条(型材壁厚)和3.4.2条(增强型钢壁厚)。审查会后完成报批稿,报建设部审批,在近3年的等待后,最终3.4.2条成为本规程中唯一的强制条款。可见部领导和专家也是认为这条是对塑料门窗的强度和产品安全性起到重要作用的,必须严格执行!
这本规程的实施弥补了塑料门窗标准框架中的短板,也就是根据产品标准和相关法规,塑料门窗产品的设计和组装制造如何规范和要求!特别是目前行业内中、小企业较多,大多数门窗企业在门窗产品的设计和加工、制造还处于较低水平;产品的档次和质量还不近人意的特定环境下,做好规程的实施必将会将提升全行业的技术水准,真正做到塑料门窗从设计到制作有章可循,从而保证产品的功能和性能水平,使行业能够长期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这本规程也将对后面即将开展的塑料门窗系统的技术评定和系统门窗的技术认证工作,起到推动和帮助的作用。
武汉门窗协会希望,通过行业组织该规程的宣贯后,更多的门窗企业能够将这些新的技术、工艺、质量要求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和生产中,加工出更多的高性能的门窗产品,为行业和社会服务。